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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物流退換貨原則
台大物流本著「以客為尊」之服務精神,提供保障優良客戶的退換貨處理辦法:
請您在商品訂購前,請謹慎考慮購買的品項,並在商品送達點收後、拆封前,審慎再決定是否辦理退換貨之事宜。
只要您對原包裝商品不滿意,應於出貨日起十四日內填寫退換貨申請書,本公司均給予退換貨。其餘原因恕不退貨。
請注意:若是以下情況,恕我們無法接受退換貨。
● 原發票遺失。
● 非本公司出售商品。
● 超過收到商品之十四日。
● 用舊商品換新商品。
● 商品完整包裝若已拆封、毀損者。
● 依處方箋數量供應之藥品者。
● 冷藏藥等特殊性商品。
● 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、塗改文字者。
● 商品遭受污染、變質、破損或過期藥更換者。
● 訂購前未詢價而視為同意出貨者。
退貨退款作業時間於每月二十五日前辦理於隔月十日退款,須另扣除轉帳手續費三十元,恕無法現扣或抵扣帳單金額,本公司保留最後退換貨核准予否之權利。
辦理退換貨時,請於收到商品的十四日內,連同原訂購發票、退換貨商品及出貨單,填寫退換貨申請書,與台大物流客服人員聯絡,客服人員會儘速安排相關退換貨事宜。在收到商品的十四日內將商品包裝妥當,一齊寄回本公司或由原配送物流取回。請您以本公司送貨使用之包裝紙箱包裝,將退換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裝妥當,切勿直接用一般信封寄回本公司,會造成商品毀損,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換貨且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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